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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室儀器通用要求

更新時間:2022-01-21點擊次數:3226

實驗室儀器通用要求

本標準的編製主要參考了ISO 151902003E)《醫學實驗室安全要求》和WHO《實驗室生物安全手冊(ce) 》[第二版(修訂版),2003]。與(yu) ISO 151902003E)不同的是,本標準不僅(jin) 適用於(yu) 醫學實驗室,而且適用於(yu) 進行生物因子操作的各類實驗室,此外,增加了對實驗室生物安全的要求。本標準吸納了WHO《實驗室生物安全手冊(ce) 》中進行高危害生物因子操作實驗室的有關(guan) 內(nei) 容,但考慮到我國實驗室安全管理的整體(ti) 狀況,增強了對該類實驗室設施的要求,以確保安全。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和監督管理委員會(hui) 提出。

本標準由認證認可標準化技術委員會(hui) 歸口。

本標準負責起草單位:中國實驗室國家認可委員會(hui) 。

本標準參加起草單位:中國軍(jun) 事醫學科學院、中國疾病預防控製中心、北京*總醫院、廣東(dong) 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nong) 業(ye) 部畜牧獸(shou) 醫總站。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車鳳翔、李勁鬆、王秋娣、呂京、何鐵春、林誌雄、田克恭、翟培軍(jun) 、何兆偉(wei) 。

 

 

實驗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1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和實驗室的建設?shy;則, 同時,還規定了生物安全分級、實驗室設施設備的配置、個(ge) 人防護和實驗室安全行為(wei) 的要求。本標準為(wei) zui低要求, 此類實驗室還應同時符合國家其他相關(guan) 規定的要求。

2 術語和定義(yi)

下列術語和定義(yi) 適用於(yu) 本標準:

2.1 

生物因子biological agents

一切微生物和生物活性物質。

2.2 

病?shy;體(ti) pathogens

可使人、動物或植物致病的生物因子。

2.3 

危險廢棄物hazardous waste

    有潛在生物危險、可燃、易燃、腐蝕、有毒、放射和起破壞作用的對人、環境有害的一切廢棄物。

2.4 

危害risk

傷(shang) 害發生的概率及其嚴(yan) 重性的綜合。

2.5 

氣溶膠aerosols

懸浮於(yu) 氣體(ti) 介質中的粒徑一般為(wei) 0.001-100μm的固態或液態微小粒子形成的相對穩定的分散體(ti) 係。

2.6

生物安全biosesafety

    避免危險生物因子造成實驗室人員暴露、向實驗室外擴散並導致危害的綜合措施。

2.7 

空氣過濾器high efficiency particulate air filter (HEPA)

通常以濾除0.3μm 微粒為(wei) 目的,濾除效率符合相關(guan) 要求的過濾器。

2.8 

安全罩safety hood

    置於(yu) 實驗室工作台或儀(yi) 器設備上的負壓排風罩,以減少實驗室工作者的暴露危險。

2.9 

生物安全櫃biological safety cabinetBSC

負壓過濾排風櫃。防止操作者和環境暴露於(yu) 實驗過程中產(chan) 生的生物氣溶膠。

2.10 

個(ge) 人防護裝備personal protective equipmentPPE

     用於(yu) 防止人員受到化學和生物等有害因子傷(shang) 害的器材和用品。

2.11

實驗室分區laboratory area

按照生物因子汙染概率的大小,實驗室可進行合理的分區。

2.12 

緩衝(chong) 間 buffer room

設置在清潔區、半汙染區和汙染區相臨(lin) 兩(liang) 區之間的緩衝(chong) 密閉室,具有通風係統,其兩(liang) 個(ge) 門具有互鎖功能,且不能同時處於(yu) 開啟狀態。

213

氣鎖 air lock

氣壓可調節的氣密室,用於(yu) 連接氣壓不同的兩(liang) 個(ge) 相鄰區域,其兩(liang) 個(ge) 門具有互鎖功能,不能同時處於(yu) 開啟狀態。在實驗室中用作特殊通道。

2.14 

定向氣流directional airflow

在氣壓低於(yu) 外環境大氣壓的實驗室中,從(cong) 汙染概率小且相對壓力高處向汙染概率高且相對壓力低處受控製流動的氣流。

2.15

材料安全數據單 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MSDS)

提供詳細的危險和注意事項信息的技術通報。

 

3 危害程度分級

根據生物因子對個(ge) 體(ti) 和群體(ti) 的危害程度將其分為(wei) 4級。

3.1 危害等級I  (低個(ge) 體(ti) 危害,低群體(ti) 危害)

   不會(hui) 導致健康工作者和動物致病的細菌、真菌、病毒和寄生蟲等生物因子。

3.2 危害等級  中等個(ge) 體(ti) 危害,有限群體(ti) 危害

    能引起人或動物發病,但一般情況下對健康工作者、群體(ti) 、家畜或環境不會(hui) 引起嚴(yan) 重危害的病?shy;體(ti) 。實驗室感染不導致嚴(yan) 重疾病,具備有效治療和預防措施,並且傳(chuan) 播風險有限。

3.3  危害等級 III  (高個(ge) 體(ti) 危害,低群體(ti) 危害)

    能引起人類或動物嚴(yan) 重疾病,或造成嚴(yan) 重?shy;濟損失,但通常不能因偶然接觸而在個(ge) 體(ti) 間傳(chuan) 播,或能使用抗生素、抗寄生蟲藥治療的病?shy;體(ti) 。

3.4  危害等級   高個(ge) 體(ti) 危害,高群體(ti) 危害

能引起人類或動物非常嚴(yan) 重的疾病,一般不能治愈,容易直接或間接或因偶然接觸在人與(yu) 人,或動物與(yu) 人,或人與(yu) 動物,或動物與(yu) 動物間傳(chuan) 播的病?shy;體(ti) 。

 

4 生物危害評估

當實驗室活動涉及傳(chuan) 染或潛在傳(chuan) 染性生物因子時,應進行危害程度評估。危害程度評估應少包括下列內(nei) 容:生物因子的種類(已知的、未知的、基因修飾的或未知傳(chuan) 染性的生物材料)、來源、傳(chuan) 染性、致病性、傳(chuan) 播途徑、在環境中的穩定性、感染劑量、濃度、動物實驗數據、預防和治療。

危害程度評估應由適當的有?shy;驗的專(zhuan) 業(ye) 人員進行。

5 防護屏障和生物安全水平分級

5.1  防護屏障

5.1.1一級防護屏障

實驗室的生物安全櫃和個(ge) 人防護裝備等構成的防護屏障。

5.1.2二級防護屏障

實驗室的設施結構和通風係統等構成的防護屏障。

5.2  生物安全水平分級

根據所操作的生物因子的危害程度和采取的防護措施,將生物安全防護水平(biosesafety levelBSL)分為(wei) 4級,I級防護水平zui低,IV級防護水平zui高。以BSL-1BSL-2BSL-3BSL-4表示實驗室的相應生物安全防護水平;以ABSL-1ABSL-2ABSL-3ABSL-4表示動物實驗室的相應生物安全防護水平。

6 設施和設備要求

實驗室所用設施、設備和材料(含防護屏障)均應符合國家相關(guan) 的標準和要求。

61  BSL?shy;1實驗室

1)  無需特殊選址,普通建築物即可,但應有防止節肢動物和齧齒動物進入的設計。

2)  每個(ge) 實驗室應設洗手池,宜設置在靠近出口處。

3)  在實驗室門口處應設掛衣裝置,個(ge) 人便裝與(yu) 實驗室工作服分開放置。

4)  實驗室的牆壁、天花板和地麵應平整、易清潔、不滲水、耐化學品和消毒劑的腐蝕。地麵應防滑,不得鋪設地毯。

5)  實驗台麵應防水,耐腐蝕、耐熱。

6)  實驗室中的廚櫃和實驗台應牢固。廚櫃、實驗台彼此之間應保持一定距離,以便於(yu) 清潔。

7)  實驗室如有可開啟的窗戶,應設置紗窗。

8)    實驗室內(nei) 應保證工作照明,避免不必要的反光和強光。

9)    應有適當的消毒設備。

62  BSL-2實驗室

1)  滿足6.1的要求。

2)  實驗室門應帶鎖並可自動關(guan) 閉。實驗室的門應有可視窗。

3)  應有足夠的存儲(chu) 空間擺放物品以方便使用。在實驗室工作區域外還應當有供長期使用的存儲(chu) 空間。

4)  在實驗室內(nei) 應使用專(zhuan) 門的工作服;應戴乳膠手套。

5) 在實驗室的工作區域外應有存放個(ge) 人衣物的條件。

6) 在實驗室所在的建築內(nei) 應配備高壓蒸汽滅菌器,並按期檢查和驗證,以保證符合要求。

7)應在實驗室內(nei) 配備生物安全櫃。

8) 應設洗眼設施,必要時應有應急噴淋裝置。

9) 應通風,如使用窗戶自然通風,應有防蟲紗窗。

10) 有可靠的電力供應和應急照明。必要時,重要設備如培養(yang) 箱、生物安全櫃、冰箱等應設備用電源。

11) 實驗室出口應有在黑暗中可明確辨認的標識。

63  BSL?shy;3實驗室

應在建築物中自成隔離區(有出入控製)或為(wei) 獨立建築物。

631  布局

1)  由清潔區、半汙染區和汙染區組成。汙染區和半汙染區之間應設緩衝(chong) 間。必要時,半汙染區和清潔區之間應設緩衝(chong) 間。

2)    在半汙染區應設供緊急撤離使用的安全門。

3)    汙染區與(yu) 半汙染區之間、半汙染區和清潔區之間應設置傳(chuan) 遞窗,傳(chuan) 遞窗雙門不能同時處於(yu) 開啟狀態,傳(chuan) 遞窗內(nei) 應設物理消毒裝置。

632  圍護結構

1) 實驗室圍護結構內(nei) 表麵應光滑、耐腐蝕、防水,以易於(yu) 消毒清潔;所有縫隙應可靠密封,防震、防火。

2)  圍護結構外圍牆體(ti) 應有適當的抗震和防火能力。

3)  天花板、地板、牆間的交角均為(wei) 圓弧形且可靠密封。

4)  地麵應防滲漏、無接縫、光潔、防滑。

5 實驗室內(nei) 所有的門應可自動關(guan) 閉;實驗室出口應有在黑暗中可明確辨認的標識。

6 外圍結構不應有窗戶;內(nei) 設窗戶應防破碎、防漏氣及安全。

7 所有出入口處應采用防止節肢動物和齧齒動物進入的設計。

633  送排風係統

1)  應安裝獨立的送排風係統以控製實驗室氣流方向和壓力梯度。應確保在使用實驗室時氣流由清潔區流向汙染區,同時確保實驗室空氣隻能通過過濾後?shy;排風管道排出。

2)  送風口和排風口的布置應該是對麵分布,上送下排,應使汙染區和半汙染區內(nei) 的氣流死角和渦流降zui小程度。

3)  送排風係統應為(wei) 直排式,不得采用回風係統。

4)  由生物安全櫃排出的?shy;內(nei) 部過濾的空氣可通過係統的排風管直接排出。應確保生物安全櫃與(yu) 排風係統的壓力平衡。

5)  實驗室的送風應?shy;初、中、高三級過濾,保證汙染區的靜態潔淨度達到7級到8級。

6)  實驗室的排風應?shy;過濾後向空中排放。外部排風口應遠離送風口並設置在主導風的下風向,應少高出所在建築2m,應有防雨、防鼠、防蟲設計,但不應影響氣體(ti) 直接向上空排放。

7)    空氣過濾器應安裝在送風管道的末端和排風管道的前端。

8)    通風係統、空氣過濾器的安裝應牢固,符合氣密性要求。過濾器在更換前應消毒,或采用可在氣密袋中進行更換的過濾器,更換後應立即進行消毒或焚燒。每台過濾器安裝、更換、維護後都應按照?shy;確認的方法進行檢測,運行後每年少進行一次檢測以確保其性能。

9)  在送風和排風總管處應安裝氣密型密閉閥,必要時可*關(guan) 閉以進行室內(nei) 化學熏蒸消毒。

10) 應安裝風機和生物安全櫃啟動自動聯鎖裝置,確保實驗室內(nei) 不出現正壓和確保生物安全櫃內(nei) 氣流不倒流。排風機一備一用。

11) 在汙染區和半汙染區內(nei) 不應另外安裝分體(ti) 空調、暖氣和電風扇等。

634  環境參數

1)  相對室外大氣壓,汙染區為(wei) -40Pa(名義(yi) 值),並與(yu) 生物安全櫃等裝置內(nei) 氣壓保持安全合理壓差。保持定向氣流並保持各區之間氣壓差均勻。

2)  實驗室內(nei) 的溫度、濕度符合工作要求且適合於(yu) 人員工作。

3)  實驗室的人工照明應符合工作要求。

4)    實驗室內(nei) 噪聲水平應符合國家相關(guan) 標準。

635 特殊設備裝置

1)  應有符合安全和工作要求的II級或III級生物安全櫃,其安裝位置應離開汙染區入口和頻繁走動區域。

2)  低溫高速離心機或其他可能產(chan) 生氣溶膠的設備應置於(yu) 負壓罩或其他排風裝置(通風櫥、排氣罩等)之中,應將其可能產(chan) 生的氣溶膠?shy;過濾後排出。

3)  汙染區內(nei) 應設置不排蒸汽的高壓蒸汽滅菌器或其他消毒裝置。

4)    應在實驗室入口處的顯著位置設置帶報警功能的室內(nei) 壓力顯示裝置,顯示汙染區、半汙染區的負壓狀況。當負壓值偏離控製區間時應通過聲、光等手段向實驗室內(nei) 外的人員發出警報。還應設置過濾器氣流阻力的顯示。

5) 應有備用電源以確保實驗室工作期間有不間斷的電力供應。

6) 應在汙染區和半汙染區出口處設洗手裝置。洗手裝置的供水應為(wei) 非手動開關(guan) 。供水管應安裝防回流裝置。不得在實驗室內(nei) 安設地漏。下水道應與(yu) 建築物的下水管線*隔離,且有明顯標識。下水應直接通往獨立的液體(ti) 消毒係統集中收集,?shy;有效消毒後處置。

636  其他

1)實驗台表麵應防水,耐腐蝕、耐熱。

2)實驗室中的家具應牢固。為(wei) 便於(yu) 清潔,實驗室設備彼此之間應保持一定距離。

3)實驗室所需壓力設備(如泵,壓縮氣體(ti) 等)不應影響室內(nei) 負壓的有效梯度。

4)實驗室應設置通訊係統。

5)實驗記錄等資料應通過傳(chuan) 真機、計算機等手段發送實驗室外。

6)清潔區設置淋浴裝置。必要時,在半汙染區,設置緊急消毒淋浴裝置。

64  BSL?shy;4實驗室

BSL?shy;4實驗室根據使用的生物安全櫃的類型和穿著防護服的不同,可以分為(wei) 安全櫃型、正壓服型和混合型實驗室。

641 安全櫃型

 

641 安全櫃型BSL4實驗室

6
411 選址

實驗室應建造在獨立的建築物內(nei) 或建築物中獨立的*隔離區域內(nei) ,該建築物應遠離城區。

6
412 布局

1)
由清潔區、半汙染區和安放有III級生物安全櫃的汙染區組成。清潔區包括外更衣室、淋浴室和內(nei) 更衣室。相鄰區由緩衝(chong) 間連接。

2)
應在半汙染區和清潔區牆上、半汙染區和汙染區牆上設置不排蒸汽的雙扉高壓滅菌器和浸泡消毒渡槽或熏蒸消毒室或帶有消毒裝置的通風互鎖傳(chuan) 遞窗,以便傳(chuan) 遞或消毒不能從(cong) 更衣室攜帶進出的材料、物品和器材。

3
)汙染區和半汙染區牆上設置不排蒸汽的雙扉高壓滅菌器應與(yu) III級生物安全櫃直接相連。

4)
半汙染區應設緊急出口,緊急出口通道應設置緩衝(chong) 間和緊急消毒處理室。

6.4.1.3
圍護結構

6.3.2的規定。

6.4.1.4
送排風係統

排風應連續經過兩(liang) 個(ge) 過濾器處理。其他要求按6.3.3的規定。

6
415 環境參數

6.3.4的規定。

6
416 安全裝置及特殊設備

1)
應有符合安全和工作要求的III級生物安全櫃。

其他要求按6.3.5的規定。

6
417 其他

6.3.6的規定。

6
42 正壓服型BSL4實驗室

BSL4級實驗設施、II級生物安全櫃和具有生命支持供氣係統的正壓防護服組成。

6
421 選址

6.4.1.1的規定。

6
42.2 布局

1)
由清潔區、半汙染區和安放有II級生物安全櫃的汙染區組成,相鄰區由緩衝(chong) 間連接。 清潔區包括外更衣室、淋浴室、內(nei) 更衣室(可兼緩衝(chong) 間),汙染區、半汙染區之間的緩衝(chong) 間應設化學淋浴裝置,工作人員離開實驗室時,經化學淋浴對正壓防護服表麵進行消毒。

2)
其他要求按6.4.1.22)和4)的規定。

6
423 圍護結構

6.3.2的規定。

6
424 送排風係統

6.4.1.4的規定。

6
425 環境參數

6.3.4的規定。

6
426 安全裝置及特殊設備

1
應使用II級外排風型生物安全櫃。

2
進入汙染區的工作人員應穿著正壓防護服。生命支持係統包括提供超量清潔呼吸氣體(ti) 的正壓供氣裝置,報警器和緊急支援氣罐。工作服內(nei) 氣壓相對周圍環境應為(wei) 持續正壓,並符合要求。生命支持係統應有自動啟動的緊急電源供應。

3
其他要求按6.3.5的規定。

6
427 其他

6.3.6的規定。

6
43 混合型BSL-4實驗室

在本級實驗設施基礎上,同時使用III級生物安全櫃和具有生命支持供氣係統(正壓防護服)。應同時符合本標準6.4.16.4.2的全部要求。

7
動物實驗室的生物安全

動物實驗室的生物安全防護設施應參照BSL1-4實驗室的要求(見6),還應考慮對動物呼吸、排泄、毛發、抓咬、掙紮、逃逸、動物實驗(如染毒、醫學檢查、取樣、解剖、檢驗等)、動物飼養(yang) 、動物屍體(ti) 及排泄物的處置等過程產(chan) 生的潛在生物危害的防護。應特別注意對動物源性氣溶膠的防護,例如對感染動物的剖檢應在負壓剖檢台上進行。

應根據動物的種類、身體(ti) 大小、生活習(xi) 性、實驗目的等選擇具適當防護水平的、於(yu) 動物的、符合國家相關(guan) 標準的生物安全櫃、動物飼養(yang) 設施、動物實驗設施、消毒設施和清洗設施等。

實驗室建築應確保實驗動物不能逃逸,非實驗室動物(如野鼠、昆蟲等)不能進入。實驗室設計(如空間、進出通道等)應符合所用動物的需要。

動物實驗室空氣不應循環。動物源氣溶膠應經適當的過濾/消毒後排出,不能進入室內(nei) 循環。

如動物需要飲用無菌水,供水係統應可安全消毒。

動物實驗室內(nei) 的溫度、濕度、照度、噪聲、潔淨度等飼養(yang) 環境應符合國家相關(guan) 標準的要求。

7
1 ABSL1實驗室

除滿足6.1的要求外,還應滿足以下要求:

1
建築物內(nei) 動物設施應與(yu) 開放的人員活動區分開。

2
應安裝自動閉門器,當有實驗動物時應保持鎖閉狀態。

3
如果有地漏,應始終用水或消毒劑液封。

4
動物籠具的洗滌應滿足清潔要求。

7
2 ABSL-2實驗室

除滿足6.27.1的要求外,還應滿足以下要求:

1)
出入口應設緩衝(chong) 間。

2)
動物實驗室的門應當具有可視窗,可以自動關(guan) 閉,並有適當的火災報警器。

3)
為(wei) 保證動物實驗室運轉和控製汙染的要求,用於(yu) 處理固體(ti) 廢棄物的高壓滅菌器應經過特殊設計,合理擺放,加強保養(yang) ;焚燒爐應經過特殊設計,同時配備補燃和消煙設備;汙染的廢水必須經過消毒處理。

7
3 ABSL3實驗室

除滿足6.37.2的要求外,還應滿足以下要求:

1)
建築物應有符合要求的抗震能力,防鼠、防蟲、防盜。

2)
由清潔區、半汙染區和汙染區(動物飼養(yang) 間)組成。汙染區和半汙染區之間應設緩衝(chong) 間。必要時,半汙染區和清潔區之間應設緩衝(chong) 間。

3
相對室外大氣壓,汙染區為(wei) -60Pa(名義(yi) 值),並與(yu) 生物安全櫃等裝置內(nei) 氣壓保持安全合理壓差。保持定向氣流並保持各區之間氣壓差均勻。

4
室內(nei) 應配備人工或自動消毒器具(如消毒噴霧器、臭氧消毒器)並備有足夠的消毒劑。

5
當房間內(nei) 有感染動物時,應戴防護麵具。

7
4 ABSL4實驗室

應滿足6.47.3的要求,並符合以下要求:

1
)應增加動物進入的通道。

2)
感染動物應飼養(yang) 在具有III級生物安全櫃性能的隔離器內(nei) 。

3)
動物飼養(yang) 方法要保證動物氣溶膠經過濾後排放,不能進入室內(nei) 。

4)
一般情況,操作感染動物,包括接種、取血、解剖、更換墊料、傳(chuan) 遞等,都要在物理防護條件下進行。能在生物安全櫃內(nei) 進行的必須在其內(nei) 進行;特殊情況下,不能在生物安全櫃內(nei) 飼養(yang) 的大動物或動物數量較多時,要根據情況特殊設計,例如設置較大的生物安全櫃和可操作的物理防護設備,盡可能在其內(nei) 進行高濃度汙染的操作。

 

8 個(ge) 人防護裝備

實驗室所用任何個(ge) 人防護裝備應符合國家有關(guan) 標準的要求。在危害評估的基礎上,按不同的防護要求選擇適當的個(ge) 人防護裝備。實驗室對個(ge) 人防護裝備的選擇、使用、維護應有明確的書(shu) 麵規定、程序和使用指導。

8.1
實驗室防護服

實驗室應確保具備足夠的有適當防護水平的清潔防護服可供使用。不用時,隻應將清潔的防護服置於(yu) 存放處。汙染的防護服應於(yu) 適當標記的防漏袋中放置並搬運。

每隔適當的時間應更換防護服以確保清潔,當知道防護服已被危險材料汙染應立即更換。離開實驗室區域之前應脫去防護服。

當具潛在危險的物質極有可能濺到工作人員時,應使用塑料圍裙或防液體(ti) 的長罩服。在這種工作環境中,如必要,還應穿戴其它的個(ge) 人防護裝備,如手套、防護鏡、麵具、頭部麵部保護罩等。

8.2
麵部及身體(ti) 保護

處理樣本的過程中,如可產(chan) 生含生物因子的氣溶膠,應在適當的生物安全櫃中操作。

在處理危險材料時應有許可使用的安全眼鏡、麵部防護罩或其他的眼部麵部保護裝置可供使用。

8.3
手套

手套應在實驗室工作時可供使用,以防生物危險、化學品、輻射汙染,冷和熱,產(chan) 品汙染,刺傷(shang) 、擦傷(shang) 和動物抓咬傷(shang) 等。

手套應按所從(cong) 事操作的性質符合舒服、合適、靈活、握牢、耐磨、耐紮和耐撕的要求,並應對所涉及的危險提供足夠的防護。應對實驗室工作人員進行選擇手套,使用前及使用後的配戴及摘除等培訓。

應保證:

1
所戴手套無漏損;

2
戴好手套後可*遮住手及腕部,如必要,可覆蓋實驗室長罩服或外衣的袖子;

3
在撕破、損壞或懷疑內(nei) 部受汙染時更換手套;

4
手套為(wei) 實驗室工作。在工作完成或中止後應消毒、摘掉並安全處置。

8.4


鞋應舒適,鞋底防滑。推薦使用皮製或合成材料的不滲液體(ti) 的鞋類。在從(cong) 事可能出現漏出的工作時可穿一次性防水鞋套。在實驗室的特殊區域(例如有防靜電要求的區域)或BSL-3BSL-4實驗室要求使用鞋(例如一次性或橡膠靴子)。

8.5
呼吸防護

當要求使用呼吸防護裝備(如麵具、個(ge) 人呼吸器、正壓服等)時,其使用和維護的作業(ye) 指導書(shu) 應包括在相應活動的安全操作程序手冊(ce) 中。呼吸器應隻能按照作業(ye) 指導書(shu) 及培訓的要求使用。

應安排工作場所監控、醫學評估和對呼吸器使用者的監督,以確保其始終正確使用該類裝備。應對呼吸器作個(ge) 體(ti) 適合性測試。

進行容易產(chan) 生高危害氣溶膠的操作時,要求同時使用適當的個(ge) 人防護裝備、生物安全櫃和/或其它物理防護設備。

9
管理要求